方晚瞥了他一眼,笑着举起小狗,就像《狮子王》里拉飞奇举起辛巴一样:“那…叫清闲吧。希望你一生清闲。”
回报。
方晚微微歪头看他,突然说:“你的喜好真奇怪,我放了那么多盐你都喜欢吃,就像每天面对一个冷淡得跟死人一样的女人都能硬起来。这方面真是搞不懂你的性癖。”
说着,方晚低头亲了一口它的小脑袋,小狗伸出舌头舔弄她的手指。
“这已经不是正常或者不正常能够简单说明的事情,因为仙女是被‘欺骗者’,在这个不知真相的前提下,牛郎反而是带领她融入俗世的捷径。”
他对这个小东西没有任何的恻隐之心,把它带回来的理由也很简单,因为它足够简单,弱小又脆弱的生命,还有引人怜爱的长相,很容易引起方晚身为女人内心深处的柔情。
二是太爱这个人,所以哪怕心里会有微妙的不爽、嫉妒都会被更包容的爱所遮掩覆盖,卑微地缩小自己的自尊心以求能够长久的陪伴在他身边,仅仅是这样就可以。
方晚低头笑,筷子戳在碗里:“其实我不喜欢情人节。”
果不其然,见他漠不关心,方晚撇嘴抱起小狗抚摸:“指望你当个好爸爸看来是不可能了,还好有个爱他的妈妈。”
温华点点头:“听过,很多人觉得很感动。而你觉得很讽刺对吗?”
一是完全不爱这个人,对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可有可无的漠视状态,不感兴趣也不会有任何其他多余的情绪,甚至会因为过度频繁地提起而觉得烦人或憎恶。
“哦?为什么?”
温华沉吟片刻,眼尾翘起微妙的弧度,充满诱惑又威压的语调徐徐传来:“那你如果是仙女,你会被‘同化’吗?”
方晚又弯下眉眼,眼尾翘起:“不过织女也被环境同化了吧,回不到家,也爱上了眼前这个男人,只能认命了。”
温华苦笑,一轮下来一直都在吃她做的辣椒小鱼,很好吃,炸得恰到好处,辣味咸味重些,拌饭吃温华能很快吃完。
当初他第一次见到她时不也是这样吗?
温华朝她举杯,喝了一口红酒:“我的性癖是你,只要是你就行。”
小狗“汪”的一声从书房传来,两个人的目光被吸引过去,它跑了出来,四条腿在光滑的地板上各跑各的,没刹住车,一头撞在温华的脚上,把自己给撞翻了。
“那么……”温华眯起眸子,“你有打算给我们的儿子起名字吗?友情提醒一下,我们下一辈从水从青,当然,你也可以另外想一个从水的字。”
温华嘴角含笑,薄唇轻抿红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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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这个人对完全不在意另外一个人的这些过往时,一般来说会有两种情况。
她也许是前者,但温华一定是后者。
温华天生一副多情又含情的眉眼,夜色如潮涌动在他眸内,黑白分明,水光潋潋,当他看向你时,你仿佛能从他身上看到圣光和花瓣这种叁流玛丽苏小说才会出现的东西。
“是吗……”温华放下酒杯,“那你觉得她被‘同化’正常吗?”
“对啊。”方晚目光直视他,眼眸内覆盖光亮,“奸诈的牛怂恿好色的牛郎偷了可怜的仙女的衣服藏起来,害她回不到天上,逼迫她跟自己结婚生子,把她从仙女变成了普通的乡村农妇劳作,然后还要被吹捧为感人的爱情故事。”
“你没听过牛郎织女的故事吗?”
可是他现在就是这样看着方晚,永远高傲而微昂的下巴,火焰在他天险般鼻梁上跳动明暗交界线。
温华无奈地想要踹开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