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路还很远,非常遥远,但时间已经不是阻碍。
他有着精致俊美的外表和雄伟完美的身材,无论是头脑、家世、财富都无可匹敌,甚至优秀到足够让人忽略掉他的傲慢和冷漠。
夜晚降临之际,秋风萧瑟天气凉。
温华在二楼找清闲,打算牵它一起出去散步,方晚就在客厅等。
为什么非要在痛苦中不断反抗的像个贞洁烈妇来折磨自己?
她闭着眼睛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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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奋的小狗,还有另一条同样兴奋却掩藏起来的大狗,仿佛过去已成惘然,新的未来早已是时间与空间组成的另外一个宇宙。
女人得动用自己的头脑,为自己选一条更符合自己心意的路,毕竟条条大路通罗马。
其实跟温华在一起的感觉还不错。
温华牵着清闲从楼上下来,脚步声咚咚咚。
显露于外的条件都是一流的,就连不外露的性器官和性爱技巧也是一流的,方晚觉得自己可以享受这一切。
方晚是真心实意这么想的。
这很正常不是吗?
时间跨度:426—1020。
方晚放下日历,将微卷的褶皱捋平,嘴角努力扬起微笑,仿佛就能抹去这段岁月的痕迹一样。
方晚坐在那里喝下午茶,看着远处的喷泉天女散花,水光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温华忙完工作,躺在她的腿上午睡。
真的,温华是很不错的,准确的来说绝对算得上人类高质量男性,而且是最顶尖的那一批。
当方晚抚摸挂在墙壁上的日历时,她百无聊赖的一个一个地数着日子,一页一页地翻过去,熟到那个混乱的雨夜时,她惊觉原来已经过去那么久了。
爱情啊爱情,那是一首美丽又充满谎言的十四行诗,又或是充满日本俳句的高雅古典和讽刺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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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方晚活了二十七岁的生涯里,无论是现实还是电视,她都没有见过会比温华更好看的人。
能够让温华这种花花公子变态迷恋自己,方晚觉得很有成就感,虽然不知道这样的迷恋会持续多久,虽然也很恶心厌恶,但爱情的假象会让温华陷入常规的“爱情中人的智商会下降”的情景中,然后他就会变成爱情中的飞蛾,不顾一切地要扑火。
‘一百七十八天啊……’
起码在短时间内她可以获得很多东西。
从春末到秋末,178天,近半年的时光,原来就已经这么过去了。
在这个宇宙里,他们没有仇恨,只有爱意与幸福。
日夜交替,无尽的朝阳与落日,那挂在墙壁上滴答滴答的钟表,见证花开花落,树叶从青翠欲滴到卷曲枯萎,在不知道未来会有多长时间待在那里,于是时间不是时间,失去了它所存在的意义。
也是,太过完美的人哪怕有一点点瑕疵那也是瑕不掩瑜,尤其是那些光是他的外表就能把女人和男人都迷的五魂三道,于是瑕疵就不会成为瑕疵,而是所谓风流人物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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