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回 阿诵(4/10)111  折剑照霜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喂!”他唤了一声,阿诵微微侧过头来,意思是他在听,大黑在原地转圈逡巡,他问,“我不去行不行啊?”

阿诵没理他,樱桃打了个神气活现的响鼻,载着他慢悠悠地朝前走了。

阿诵像也是此处的常客。二人行到近前时,正在侧门扫雪的僧人各自放下笤帚,双手合十,又有两个出列,为他二人牵马。

少年的眉目中有种极冷的神色,他本就肤光胜雪,又穿一身烈烈如火的红衣,极度的艳丽和极度的冰冷在他身上奇异地杂糅在一起。他这样的人,显然也不是来此礼佛的。扫雪那僧人不等他说话,已经诵了一声佛号,道:“童施主。”

阿诵“嗯”了一声,又问:“明秀何在?”

“这会儿下了早课,想必就在法堂不远。”

“明秀是谁?”王得意突然道。扫雪的僧人此刻却各自拿起了扫帚,又开始扫雪。他转头去看阿诵,阿诵则已经目不斜视地迈步进了门,他只好咬牙切齿地快步跟上——“好嘛,一个个的,都天聋地哑的。”

王得意跟在阿诵身后,很觉得自己有几分被迫狐假虎威的感受,二人走了没多久,果真在法堂不远的鲤鱼池见到了一少年。那少年大冬日穿一身单薄的浅灰色僧衣,手中抓了一把鱼食,正向池中抛去——他虽着僧衣,却不曾落发,一把乌黑发亮的头发只是松松在脑后一抓,抓成一个满不在乎的小髻。王得意正对着他右半边侧脸,只见他轮廓柔软,十分温文可亲。

“你来这儿不是为了调查驸马失踪吗?现在来见什么漂亮和尚……”王得意正在背后小声絮絮叨叨,阿诵却全当没听见地——就目前来说,他掌握的和王得意相处的一大要诀就是:装聋——于是他喊道:

“明秀!”

他这一唤,那人也恰好喂完手中最后一把鱼食,转过脸来;只见他右边侧脸转来,人如其名,果真极为俊秀;可另半边脸,却有一道极为可怖的疤痕,从额角穿过脸颊,直到下巴,才堪堪收尾:当真算得上半面僧、半面鬼。

“呀!纪哥!”他这样一笑,一面温柔俊秀,一面狰狞可怖,阿诵却毫不变色,从从容容迎了上去,一边走,一边还将身上的狐裘大氅解了下来,不由分说披到明秀身上。

“这么冷的天,穿这么单薄,你擎等着生病才好?”

他向来惜字如金,王得意何曾听过他一口气说这许多话?不由得大为惊诧,眼光止不住地往明秀脸上瞧,目光直剌剌的——这漂亮和尚,漂亮得只剩一半了。他不由得暗暗思索起来:这刀疤形状凶险,疤痕极深,伤及真皮,由是才不能康复;看起来虽然好似陈年旧伤,可绝不是寻常那种小儿误碰了家中柴刀之类意外造成的伤痕。

明秀眨巴眨巴眼,由着阿诵给他系上大氅,嘀咕说:“你比陆之寒还能操心。”

阿诵的手顿了顿,最后继续系紧,打了个利落的结。

“啊,纪哥,这位是?”

明秀黑黝黝的眼睛转过来,单看一边脸,还像个未长大的孩子似的——他也确实是个孩子,粗粗看去,也不过十五年纪,仿佛自小就在佛寺之中生长,纯质天然。

“一个朋友。”阿诵简单道,不理会王得意对他撇来的一记眼刀,又说,“陆之寒什么时候也来了?”

“也就是前天么!他说这几日有事要离京一趟,走之前来看看我。喏,他前天来,还给了我这个!”明秀说着,献宝似的,从僧衣里掏出一个拨浪鼓来,“哄小孩儿的玩意儿,拿这个来作弄我!”

阿诵忽然笑了笑。

“他是怕你在这里闲得无聊。和你开玩笑。”

明秀还是个孩子样,两人年纪相仿,倒比阿诵更像一个纯稚孩童,闻言连连摆手:“休要替他说话!咱们才是一伙儿的。”

说着,他又将那拨浪鼓小心翼翼地重新揣进怀里,问道:

“我父亲母亲都还好罢?”

阿诵“嗯”了一声。但明秀的大眼睛还是一转不转地望着他,他顿了顿,又道:

“燕伯伯前些日子给叫去御书房了,最近年关,各部都在扫尾,燕伯伯和伯母有些事忙,也是在所难免的。”

明秀眨巴眨巴眼,半晌,怔怔地“哦”了一声,两条眉毛慢慢低了下去,过了会儿,又强打精神,振作起来,笑道:

“这是圣上要给我爹升官了不是?我爹他……他真是个大忙人!我娘呢……快过年了,我娘肯定里里外外都忙活得厉害。”

阿诵没有说话,他反而生恐这地方太过清静似的,忙不迭又道:“你来这做什么的?总不全是为了找我罢?”

明秀穿着一身单薄的僧衣,外面披着的狐裘大氅略显宽大,边缘委在地上,说罢,他还用力地吸了吸鼻子,该是刚才冻得厉害。阿诵便道:

“我是来找方丈的。”

“清妙老头儿?正好,他就在禅房呢!”说着,明秀伸手遥遥一指,正指向禅房的方向,“去且去,可有一样,别说你碰见我了!我可是逃了早课出来喂鱼的。”

“好。对了,明秀。你最近见过我父亲没有?”

明秀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

“好像……见过一两次?上次见到童伯伯……还是在十一月。到现在也有月余了!怎么了,童伯伯又不着家了?”

阿诵似乎苦笑了一下,伸手拍了拍明秀的脑袋瓜:“没什么,你顽儿去吧。”

二人从明秀处离开,又向禅房去。阿诵脑中还反复想着明秀方才说过的话,忽而发觉四周静得厉害,石子小路上,只有自己一个人的脚步声,蓦地一回头,只见王得意背着手,慢慢悠悠地从后头行来。

他又要作什么怪?阿诵不由想道,眉头也跟着皱了起来,只等王得意发难。

果不其然,王得意脸上又现出一种不怀好意的讥笑,薄薄的单眼皮耸着,泄露了他的本意。

“我怎么从没听你说过,驸马就是你爹啊?”

阿诵的嘴唇几乎抿成了一条直线。

“又说不是给朝廷办差的,又说自己不是洗砚司的……原来是你家丑不可外扬,满世界的找你爹罢了。”

“……我也从没有意瞒过你。”

“是啊,你只是不主动提而已。大孝子。我就说,你这样身份,这样个性,怎么会给我磕三个响头?原是为了你爹。”

“你到底要说什么?”

“没什么。”王得意耸了耸肩,慢吞吞背手走来,十分大逆不道地——同刚刚阿诵对明秀一样——拍了拍这位天皇贵胄的脑袋瓜,尔后背着手,自顾自地走到前面去了。

留下阿诵一个人站在原地,一头雾水,又满心恼火,不知道向哪去发。

方丈禅室位于法堂之后,从正门入,先见一画屏,黄缎上绣虚空藏菩萨,半跏坐于莲花之上,面容喜悦平和。王得意此刻已经走在阿诵背后,一同绕过画屏,只见禅房之内,装饰极为简朴,唯有一坐榻、一小几,小几之上,摆着一樽小小的白瓷瓶,瓶内一支新鲜月季罢了。一老僧坐于坐榻一侧,正垂眸读经。

“清妙大师。”

阿诵启口一唤,那老和尚仿佛才知道房内来人一般,抬起脸来——只见他脸容修长,眉目细长,若不是和尚,倒有几分奸恶之相,更别提他右眼紧闭,眼皮空瘪,竟似乎没有眼球!

王得意那只相比起来过于完好的右眼狠狠一跳。

阿诵脸上全无诧异,想来不是第一次见这和尚;王得意冷冷看着,并不开腔。老和尚已经从坐榻上坐直身子,两只脚在地上寻见了僧鞋,随意趿上,这才站起身来,双手合十,诵了一声佛号,道:

“童施主。老衲已在此等候多时了。”

他脸上微微带笑,展开右臂,请少年落座。那深陷的眼皮之中,只盛着一只干瘪的眼皮。

王得意却并不坐,只是抱着膀子,斜斜靠在墙上;老僧完好却浑浊的左眼转了过来,不知怎的,那眼中似有极深的笑意,又听他道:

“这位施主不坐么?”

王得意冷冷一笑,抿起了嘴。

老僧并不勉强他,只自顾自坐了回去——想必他常常坐在坐榻的这一侧,以至于坐榻中央都变得微微塌陷。如他所说,他已经等候多时,因而桌上的茶还是热的。老僧的手极为苍老,像是五截枯死的老树根;这样苍老的五根手指攥着茶壶的提手,依次斟好了三杯热茶。

“寺内只有寻常粗茶,还请二位施主不要见怪。”

王得意在一旁冷眼旁观,离他最近的那一盏茶,他自然碰都不碰一下。

阿诵虽觉有些古怪——但王得意自打入关以来,就别别扭扭、喜怒无常,只当是他那股狷狂劲儿又犯了,因而也不理他,只问道:

“方丈怎知我要来?”

清妙忽而一笑,那笑中有几分不属于出家人的诡谲,又好似一个故弄玄虚的卖关子老头,只听他慢悠悠道:

“打去年起,驸马不知怎的,忽然沉醉佛法,时常到本寺法堂来听僧人诵读经文;有时天一次,有时十天半月一次。可从去年十一月起,驸马便再不来了。老衲当时猜想,是驸马有事耽搁了,这一耽搁,便耽搁到今日,也是两月有余了。”清妙慢条斯理地呷了口茶,“老衲便想,童施主想必很快就要来寻了。”

“方丈果真料事如神。”阿诵微微苦笑,垂下眼睫,两片极长极浓密的睫毛在眼下投出淡淡的阴影,“这几年,家父除了书法字画,也只有在佛法之中稍作排遣。只是我没想到,他失踪以前,最后来过的地方,竟然是弥陀寺。”

清妙提壶为他斟茶。

“童施主不必焦心。驸马福泽深厚,吉人天相,定不会有性命之忧。”

“漂亮话谁不会说?”王得意冷不丁道,“刘尔逊,你就算剃光了头发,烫了戒疤,也还是装不像和尚!”

清妙又一次双手合十,念了一声“阿弥陀佛”,道:“这名字,就算是老衲自己,也多年不曾听过了。”

“大师,他——”

“哦?你还敢认!”

“老衲虽说六根已净,前尘已了,但自己的俗家名字,如何不认得呢?”

“好,好得很!没想到你这杀人如麻的恶匪,不光成了和尚,还当上了方丈。”

清妙并不生气,后颈柔软地弯曲下去,谦恭地低下了头。

“幸得前方丈,我师父空闻大师度化;四年前他已圆寂,便将本寺托付给了老衲。老衲的前尘往事,在本寺之中,本就是人人知晓的。”

“好,好。”王得意冷冷地眯起眼睛,“你可真有本事。你若真有心,倒超度超度那些死在你‘鸳鸯双刀’下的亡魂罢!”说罢,他急促地呼吸一声,似乎是热血上头,亟待冷却,一转身,大踏步走出了禅房。

一出房门,一股雪后的北风迎面扑在脸上,使得他滚烫的脸颊和头脑微微冷却了下来——取而代之的,只有更深的荒谬和苍凉——凭什么?他在心里问自己。

那年他在去襄阳路上,第一次遇见“鸳鸯双刀”刘尔逊。

彼时那和尚还不是和尚,和尚的右眼也没有瞎。

初出茅庐的少年,遇见杀灭了整整一家六十一口的亡命之徒。少年手中提着一柄随手打来的铁剑——铁剑打得太差,剑刃已有破口;那时也是冬末春初,他从关外而来,穿着一身并不合当地时令的皮袄,头上戴一顶毛茸茸的貂皮帽,怪里怪气,一路上不知道有多引人注目。

第一次到关内时那兴高采烈、见什么都新鲜的快活笑容在少年脸上消失殆尽,他肃了脸色,嘴角向下撇去,薄薄的单眼皮耸了起来,举剑问那人,为何杀人?

亡命之徒道,为财。

只这两个字,少年便削去了那匪盗一只眼睛。

等他知道那人在江湖上还有个“鸳鸯双刀”的名号,已经是多年以后,因着当年他根本没见过那人拔刀——他根本来不及拔刀。只因刘尔逊手太慢,“鸳鸯双刀”在他手中,还不如少年松松握在掌心的一柄废铁。

王得意闭了闭眼。

再睁开眼时,见到一张半面俊秀、半面狰狞的脸,差点将他吓得一蹦三尺高。

“你怎么自己出来了?纪哥呢?”

明秀眨了眨眼。

“我出来透透气。”王得意惊魂未定,脸色也不好看,明秀却视若无睹,踮起脚向他身后看了看,果真没见到阿诵,似乎有些失望。

“哦——”明秀低头嘟囔了一声,不知怎的,又快活起来,“你见过清妙老头儿了?”

“见过了。”王得意硬邦邦道。

“他长得是不是很吓人?”明秀手舞足蹈地比划起来,拇指和食指圈成一个小圈,放在自己的右眼上,“他少了一只眼睛呢。”

你也不遑多让啊。王得意心中暗道。

“所以小时候,我爹爹妈妈送我来这里修行,我死活都不肯来。”明秀已经自顾自地说了下去,王得意听他提起这桩事,默默无语,只想听他骂刘尔逊,“但清妙老头儿同我爹爹妈妈说,此子生来便有一颗佛心,如今容貌已毁,更是不容于凡世,不如同他到庙中修行,到了及冠之时,再回家去。所以不管我怎么哭闹,还是被爹爹妈妈送来了这里。”

这都是那畜生骗小孩儿的借口。他懂什么佛法!王得意又暗自想道。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