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就配两个美人在身边,多少能分分他们的心。要让小可爱和小凤凰知道,只有兔子才吃窝边草,是野狼,是雄鹰,就应该去征服茫茫草原。
二来,摇光和开阳在原文里死得太憋屈,也太凄惨了,虽然跟自己没啥关系,但出于人道主义精神考虑,阮星阑希望能多少给他们一点补偿。
阮星阑不禁感慨,自己真的是当着师兄的命,操着亲爹的心啊。
“阮,阮公子,我……我们不熟的……”开阳说话有点结巴,赶紧往宋宁身后一藏,磕磕绊绊地说,“我还是……是信我师弟的……的话!”
“他呢,就叫做帮理不帮亲!”阮星阑走上前来,拍了拍开阳的肩膀,逗他,“我就喜欢跟明事理的人打交道,你放心吧,以后我会好好对待你的,正好我身边还缺两个小跟班,你俩特合适!”
第三嘛……嘿嘿。
宋宁不悦道:“师兄,你究竟是哪头的,怎么胳膊肘往外拐?”
对着旁人都无事,单单对准阮星阑时,那蟠龙珠上空就显现出一条金龙,绕着一颗圆溜溜的珠子。
阮星阑笑了笑:“我认你大爷!就一个破珠子,一条小飞龙,就想指认我杀了人,是不是太草率了?我与姓黄的有仇,可我也跟你有仇啊,那我还觉得,是你杀了人,然后嫁祸给我呢!”
这么简单的道理,怎么可能看不明白呢。
“有道理,要是我,我也不会挑这个节骨眼上杀人,太招人耳目了。”开阳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众人:“有道理。”
遂很坦诚地道:“如果我想杀他,挑什么时候不行,非得挑这个节骨眼上?只要姓黄的一出事,大家都会下意识觉得是我干的,我又不傻,难道不会隔一段时间,等姓黄的离开天衍山了,我再伺机下手?”
一来,可以重重的打七星阁的脸,图个心里爽。
因为过于痴迷慕千秋,身为总攻就缺少了很多乐趣,没法宠幸别的受受,那收俩个随从也行啊。
两个人长得很俊很俊,小可爱和小凤凰年纪不小了,成天到晚还跟没断奶的孩子似的,一直黏着师尊,实在太不像话了。
呜呜呜,就想搞快点,搞快点,赶紧去当世界首富的儿子,怎么就这么难。
“寻常此物是不会有反应的,一旦周围有妖气,就会呈现蟠龙吐珠的景象!阮星阑,你与金儒门的少主此前就有旧怨,抢了别人的炉鼎,还在比试过程中折辱金儒门,事后又将人残忍杀害!这些你可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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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宁恼道:“敢做不敢认?当真把证据端上来,你才肯认罪?”
本来就不富裕,回头还得养活摇光和开阳,让一贫如洗的家庭雪上加霜。
像耽美文里的大总攻,出门都是要坐那种可以飞起来的粉色马车,外边彩带飘飘,铃声阵阵,出场必定要威风八面清新脱俗。而且一定要是俊男美女抬着才行。
阮星阑被这个宝器气死了。哪个脑壳子被狗啃了啊,杀人要挑在自家后院里啊,而且,在场所有人都知道,阮星阑之前跟姓黄的有过节,现在姓黄的一死,谁的目标嫌疑最大,岂不是一目了然?
阮星阑琢磨着,自己跟宋宁之间,肯定有一个人脑子被狗啃了。
“哦,你……你也要……要当个……个不明事理的
还得一边飞,一边有人沿途撒花瓣,左拥右抱开个大后宫,那才像是总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