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酒吧周围全是步行街,想开车过来只能停在附近的一栋升降式停车大楼里。
李真晃晃悠悠地走着,初秋的晚风有些微凉,远远地送过来一些烧烤小吃的味道。
他有点醉了,漫不经心地走了十多分钟才走到停车场。
在自动提车付款的屏幕前停了三四秒,李真叹了口气,无可奈何地转过身。
“你要跟着我到什么时候?”
莫春峰看到李真转身,慌得四下看了看,试图在停车场的白色大灯下找个地方躲起来。
“说你是想泡我吧,看着也不像。想泡我的人都一个劲找话跟我说。你倒好,话也不说,坐在我身边像个闷葫芦。”
李真低着头,脚尖踢了踢地上的小石子。
“或者是单纯想睡我?可我也不吃装酷这一套啊。”
白炽灯的灯泡外聚集着一大群飞虫,在灯光明亮处不知疲倦地舞动着小小的翅膀。李真好像对脚底的石子着了迷,来来回回踢了好几下,才抬起头,声音沉静。
“还是说,你是来找麻烦的人?”
龙城初秋时早晚气温变化很大。白天秋老虎追得人在太阳底下站不住,到了晚上,在室外呆一会儿就容易着凉。李真只穿了一件薄薄的长袖,这会儿一阵风送过来,再加上面前这个不知来意的大个子,他越发地感觉冷了。
他在酒吧时还以为这就是个不解风情的傻子。自己几次试图把话题转移到他身上过去,都是抛媚眼给瞎子看。
可是出了酒吧还被人一路跟着,李真马上就觉得不太对劲了。跟酒吧里那些普通人不一样,对方个子高且强壮,肩宽腰窄,多半受过专业的体能训练。身上的肌肉也明显不是健身房里练出来的观赏性肌肉。
好在似乎只有一个人,且穿着短袖T恤,裤子的样式也很简单,应该没贴身带着管制刀具之类的利器。
对方身上虽然背着包,但包上还套着一个不知道是什么用处的尼龙布套,如果他要打开包拿武器,这个时间差应该也足够反杀。
李真一路上看似悠闲地把手插在口袋里,实际上已经紧紧握住了一直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捏着刀柄的手指因为用力而略微发白。
一旦对方冲过来,自己就必须马上下手,力求一击即中。否则时间一长,无论拼力量还是拼体型自己都不是对手。
虽然金盆洗手好几年,但身体的直觉还在。李真能感觉到肾上腺素稳定地冲向身体各处,他想好了几种对方可能的起手和自己的应对方式,表面上平和冷静,实际上全身的肌肉都已经紧绷起来,就等着对方突然发难。
“你冷吗?”
像痴汉一样在人家后面跟了一路,此时的莫春峰莫名有种上考场般的紧张。
眼前的人有多受欢迎他算是完全见识到了。一晚上自己一直守在他身边,连话都没来得及说上几句,精力光用来应付过来搭讪李真的人了。
可怕的是,那些人跟莫春峰想象中的酒吧色狼根本不一样,不仅一个个长得人模狗样,说话还好听,逗得李真笑个不停。
而他呢?嘴笨得要死,一开口就冷场。
多半人家还嫌我老霸占着身边的位置,碍事得很吧。莫春峰内心的小人早就狂喊着把自己锤了八百遍。
本来相隔这么多年还能意外见到自己的初恋,是多幸运多快乐的事情!偏偏他蠢得要命,连对方的姓名都是从酒保的口中知道,简直就是出师未捷身先死,天上掉馅饼也笨得吃不着。
李真和别人相谈甚欢,他却只能干着急。莫春峰越想越闷,硬是把无酒精饮料喝出了买醉的味道。
等他回过神,已经是李真像摸宠物狗一样摸摸他的头,跟他说拜拜的时候了。
莫春峰想说别走,想说我喜欢你,好喜欢你,一直喜欢你。可单恋总在独自一人时显得美好。此时此地,酒吧这个场景和如过江之鲫般过来搭讪的人,这些都让这段单恋听上去是那么不真实,甚至虚情假意。
莫春峰也曾想过,是不是漫长的时间把一切美化了,青涩的初恋给回忆中的人加了无数的柔光和滤镜。
然而今晚的重逢实在太像一个奇迹,酒吧昏暗的灯光下,被吧台上的人直击心脏的感觉却又是那样的清晰。
他太不甘心就这样和自己两次心动的人再次错失于茫茫人海。莫春峰知道自己这样像个变态,但他还是匆匆忙忙地回卡座拿了包、跟朋友们道了别,然后像个拙劣的跟踪狂,一路跟在李真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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