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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天敌,又相生相克。蜈蚣是最怕鸡的,鸡看见蜈蚣必啄而吞食,但鸡死后埋在土里,又是养殖蜈蚣最好的载体。

又从公鸡身上取出百来条肥大蜈蚣,在溪水里淘洗干净,丢进锅里油炸。

蜈蚣是有毒的,但它有毒的蛋白质会在高温下变化,转为无毒。而且蜈蚣毒是进入血液,才能起到对人体最大的破坏作用,通过肠胃吸收的话,其毒性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

当然,保险起见还是要将它炸透,才可以放心食用。

蜈蚣炸到一半,却看见远处来了个中年男人,揪着名瘦到皮包骨的青年,把青年拖在溪边丢下,嘴里骂着晦气,吐了口唾沫,就离开了。

那青年看上去只得二十岁左右,凌乱的长发遮挡住了上半边脸,只能看见毫无血色的双唇微微翕张,线条单薄优美的下巴,以及秀挺的鼻尖。

青年从头到尾都没有任何挣扎,身子直挺挺地躺在溪边上,露出来的手脚和颈项青紫淤伤交叠。

半大小子们见中年男人走了,连东西都顾不得吃,乌泱泱围了过去看躺在溪边的青年。

“唉呀,死了吗?”有人问。

苗寨的小子们胆儿肥,马上有人过去探了探青年的脖颈动脉,翻开青年的眼皮,遗憾道:“死啦。”

“哎,说起这个外来的奴隶有够倒霉,在林子里迷了路,结果被王正平给捡走。”有貌似知道内情的感叹,“王正平是个变态的,专门捡外来人试蛊折磨,听说在他家地下室前后已经整死了四、五个人。整死了还不管埋,就往山林溪边一丢,等着野兽拖走。”

“因为这个奴隶长得特别好看,所以王正平天天换着花样折磨他,这才不到两年就死了。”

“咦,为什么长得好看,就要折磨他呀?”有人不解。

“我也不知道。”讲话的小子显然也是道听途说,搔了搔短发,“大概……大概就是因为王正平长得难看,羡慕嫉妒恨这样吧。”

苗寨里的传统观念,黑彝为贵族,白彝为平民,黑彝和白彝之外,尽皆为贱民奴隶,其价值性命相当于牲畜牛马之流。

然而,就算对家畜猫狗,人相处久了都是有感情的;更何况对待同类,尽管划分了等阶,正常人怎么都会有一些爱护和同理心。

这就相当于,在你身边有个变态专门抓流浪的猫狗进行虐待,尽管从道德层面对这变态非常反感,不愿意和他成为朋友来往,但也就仅此而已。

小子们谈论的时候,都带着惋惜的语气,也都对王正平表示了厌恶之情,却并没有把这当成什么大事。

就像是陆维所在的原世界,路边轧死条流浪猫狗,人们围过去看看、讨论一番这种程度。

江元亮在一旁咽了口口水,偷眼看了看陆维的侧脸,觉得既然人已经死了,事情无可挽回,还是不要告诉陆维了。

他们这些人,每个都有自己的任务,虽然存在于同一个世界,却往往不能互相干涉。

这两年的时间里,作为曾经的同伴,江元亮也无数次犹豫过,要不要出手相救?但一方面他没有这个实力,另一方面如果他干涉了,导致镇玄的任务无法完成,那反而是害了镇玄。

镇玄这样,也算是完成了这个世界的任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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