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佩恩,胡思乱想的小孩,是会受到惩罚的哦。”
为他,让自己心软……
狗是不需要尊严的,狗只需要规规矩矩地蹲在角落里,等着主人的糖果,或者皮鞭。
好在,佩恩身上的伤给了他思考的时间。
洗漱早饭之后,蒂莫西会帮佩恩上药,然后给佩恩讲一个临时编造的他们之间的“爱情故事”。午饭后上药,休息,下午两个人进行一些简单的活动,晚饭后上药,洗漱休息,继续讲他们的“爱情故事”。
他真成了废物了。
从佩恩醒过来的第二天开始,二人的生活就简单地重复着。
为他敢算计自己。
蒂莫西一时也搞不清楚自己到底在想什么,于是补救似的,给佩恩加了一个恋痛的体质。
他该被惩罚的。
失忆了。可是,如果仅仅是失忆,佩恩会连最基本的羞耻感都没有吗?还是说,他接受了“爱人”的关系设定之后,就可以开放到这种程度?
佩恩躲在卫生间里,坐在角落暗自神伤,手里拿着的木梳上缠绕着几根熟悉的金色长发。
在蒂莫西的故事中,他是一位缮写士,工作时间和地点自由,因此可以长时间在家里陪着佩恩。但佩恩是一个十分乖巧懂事的男孩,他体谅蒂莫西工作辛苦,于是主动承担操持家务的工作,并且做得一手好饭。他们十分相爱,几乎从未发生过争吵,连床事都很和谐。
听完这个故事,佩恩内心里的愧疚感更重了。他竟然因为自己的癖好,给蒂莫西带来了这么大的影响。好在蒂莫西很快就安慰了他,表明自己并不喜欢和外人打交道,住在这里很舒适,佩恩才稍稍舒了一口气。
这可怎么办。
高高在上的神主,既然已经忘了过去,就该乖乖臣服在重返人间的恶魔脚下,当一条只能冲着主人摇尾巴乞怜的狗!
蒂莫西时常会想,自己为什么要告诉佩恩,他们之间是爱人呢?他们之间,更合适的关系,应该是主人与狗。
而他们之所以选择住在这里,是因为佩恩有恋痛体质,蒂莫西不得不经常满足他的需要。而高声的尖叫和佩恩身上的伤很容易引来邻居的探究和举报,为了能安静地生活,他们搬来了这座蒂莫西爷爷留下来的古堡之中。
为他敢封印自己。
这头蒂莫西不好过,那边佩恩也很难过。
可他偏偏说,他们是爱人……
为他竟然敢忘了过去的一切。
他现在什么都不记得,每天都要耽误蒂莫西那么多时间,唯一能做的事情也做不好了。
蒂莫西看着躺在床上重新睡过去的佩恩,思绪纷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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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趁着蒂莫西去书房的时候,偷偷去了趟厨房,想试着做个小饼干,配上红茶给蒂莫西送上去。可他突然发现,自己好像连怎么做饭都忘记了。站在厨房里,连第一步要做什么都不知道,迷茫地环视四周,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甚至叫不出这些东西的名字。
为他敢和别的杂种做那些肮脏下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