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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天暮抬头,林子淑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着。

可与人肌肤相贴的感觉无比真实,他不知道还有什么比这更真实,他被带到食堂,吃了一碗热腾腾的阳春面,周围嘈杂的人声和池明知的脸都在记忆里栩栩如生。

“你可以去找你爸。”宋天暮说:“如果他不想要的话,我妈会把孩子打掉的。”

“哦。”宋天暮说:“你早点睡吧。”

“同桌答吧。”地理老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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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件事更加证明了这种真实,在他进入新学校的第一个礼拜日,陆超英带他们去市中心一家新开的餐厅吃饭,电视机播报着洪水救灾和捐款情况,陆凯扬问他爸:“你捐多少哦,够不够上电视的。”

宋天暮翻了一页书,发出哗啦一声响,老师看向他,“宋天暮,你答。”

半分钟之后,陆凯扬猛地起身,黑着脸说:“我不同意,你们敢生下来我就敢把它掐死。”

“放屁!”陆凯扬把他推在墙上,“你再说一句?”

林子淑面色惨白,陆超英被他气的不行。

“我他妈就是能决定!”陆凯扬彻底疯了,“未成年杀人不犯法,别以为我不敢!”

“怎么了?”宋天暮说。

“去不去?”

说完,他狠狠推开宋天暮,起身走了。

“这不是你能决定的!”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陆超英拍拍陆凯扬脑袋,“快坐,你想吃什么?”

“我没这个权利。”

“哦呦。”陆凯扬撇撇嘴,意思捐的太多。

宋天暮摇头,又是一耳光。

“凯扬,天暮,今天叫你们出来,其实是有件喜事想和你们说。”

“劝你妈去打胎。”陆凯扬开门见山,“要不然以后你别想有好日子过。”

“韩国,日本,菲律宾……”宋天暮又翻了一页书,不知道还有什么。

于是同桌站起来,把马尾辫一甩,流利地回答了问题。

宋天暮突然觉得他很可怜,一个知道自己不重要的人不可怜,因为他不会失望,但是一个以为自己很重要的人很可怜,他在每一个需要被选择的当口都会面对失望。

“操!”陆凯扬持续发疯,对着宋天暮又踢又打。

“你等着。”陆凯扬威胁他,“等着!”

“那是我妈的孩子,我没权利劝她去打胎。”

当天晚上,差不多十一点才回到家的陆凯扬摸到宋天暮的卧室,把已经睡着的他拎起来。

“那我下回慢点说呗。”同桌从书包里掏出自己上学期的英语笔记,“给你,回家看。”

“你去不去?”

“我没听清,你说太快了。”

第三章

“别拍,长不高了!”陆凯扬别扭地躲开。

虽然自己是被打的,但他还是情不自禁地可怜起了陆凯扬。

陆凯扬气得眼睛都红了,瞎子都能看出来,他爸对这个还没出生的孩子简直要期待死了。

“马来西亚……”宋天暮没听清后面的。

下了课,同桌拿手肘撞宋天暮,“你怎么这么笨呀!”

陆超英拿手指比了个数。

奇怪的感觉,他觉得这个场景他好像经历过,可无论如何他也想不起来到底是什么时候有过这种经历,直到差不多十年之后,他坐在空无一物的公寓里看《千与千寻》,白龙握着千寻的手穿过花墙,那一刻漂浮的熟悉感终于跌落在地,可这部电影2005年才登上国内的电视,宋天暮为此疑惑了很久,是幻觉吗?又或者这件事是他想象出来的?

“和我国隔海相望的国家有哪几个?”地理老师扫视下面的学生,“没人举手吗?”

陆凯扬走了,宋天暮摸了摸自己充血的脸,突然觉得一个熟悉的场景一闪而过,他试探着攥住自己的手腕,那个场景不断闪回,最终定格在池明知的脸上。

“马来西亚文莱印度尼西亚!”同桌提醒他,声音压低,听起来嘶嘶嘶的。

陆凯扬给了他一耳光,宋天暮没有还手。

于是之后宋天暮每一次被人碰到手腕都会情不自禁地想起池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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