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9(2/2)111 穿成反派的恶毒嫂嫂
总之都不怎么讨人喜欢,但鉴于谢奚奴现在是自家孩子,秀秀下意识护犊子地觉得,至少阿奴没有穿得像青脚麻鸡这样。
“你是聋了吗,是本少的声音,莫非你还以为剑真的会讲话?”
耳边忽然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
从发冠,发带,到衣衫,鞋子,全部都是金灿灿的明黄为主,偶有黑金线与白娟图案留底,也难掩这夺目的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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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季鸿归会说:你有毛病吗?
大哥抬眸瞥了她一眼:“你?”
谢奚奴就会说:您可以死了。
摊贩大哥心疼地捡起剑,道:“季少爷,我师父可是有名的铸剑师,这柄剑他打造了整整三年才竣工,若不是季少爷要……”
“哈哈哈……”
秀秀愈发坚定这位大哥是高人,这柄剑是绝世神剑了。这剧情不就是武侠剧男主标配吗?
这衣服……秀秀是有印象的。
而季家这个年纪又讲话这么放肆的,秀秀一下子就记起了原书的男二季鸿归。
只听“嗡”的一声,剑被拔出,凌空发出剑鸣。
“没有剑鞘是要本少背把裸剑让他人笑话?”季鸿归嗤笑一声,“你自己留着吧,或者给这个村妇,她不是想要吗?”
除了对女主还算温和外,这位小哥从小到大自恃家世傲人,从不把别人看在眼里,与谢奚奴并成为南北双贱(君秀秀自己封的),唯一的区别是一个会用敬语,一个横冲直撞。
“师父他老人家说了,此剑已有剑魄,寻常的剑鞘镇不住它。”
秀秀心想,你才有意思,穿得跟只青脚麻鸡一样,还好意思笑别人。
“那为何连个像样的剑鞘也没有?”季鸿归不屑道。
谢奚奴就会说:阁下是不是有病?
季鸿归接过剑,有些嫌恶地看了一眼:“无名先生不是说执此剑会显得威风凛凛吗,我看这不过是把破铜烂铁。”
大哥一脸“你是不是有病”的表情瞪着秀秀,都明确跟她说了这剑已经卖给别人了,这人听不懂人话也就算了,还真就和一柄剑讲话?
于是秀秀非常自信道:“我便是这剑未来的主人。”
秀秀一脸可惜地看着那大哥横拿着剑递给了谢鸿归。
“季少爷,您要的剑。”
秀秀问道:“你怎么知道我不是?”
在大街上问一柄剑愿不愿意跟自己走?
闻言,她立刻俯身问剑:“你愿意跟我走不?我每天给你擦身体,把你磨得又闪又亮的。”
季鸿归原本只是随口一说,见她真要,又不舍得了,一把又夺过了剑:“算了,就丢库房里去……”
声音是从身后传来的,只见一个看起来与谢奚奴差不多大的小少年穿着一身亮瞎狗眼的明黄色的衣服,学着小大人的模样,摇着纸扇来到了她面前。
说罢,他随意地将剑往地下一扔。
比如季鸿归会说:你赶紧死吧。
突然被cue到,秀秀也顾不上生气,忙道:“我要我要。”
秀秀一愣,这剑真会讲话?
这书的男二不走什么“男主是被女主爱的,男二是被大家爱的”温柔男二风,而是另辟蹊径走了一条幼稚嘴贱风。
一阵风拂过,吹走了周遭的碎石与落叶,此时集市上的人更少了,显得这个小地摊愈发萧条。
“你不是啊。”他道。
季鸿归扬头看着她,笑道:“你这人真有意思。”
“……”
“那行。”见秀秀一脸坚持,不肯走的模样,大哥将身子往后一靠,随意地指了指剑,道,“我这剑自己认主,你问问它愿不愿意跟你走吧。”
开玩笑,就季鸿归这性格能使好些剑吗?
如果说原文男主所在的江家校服是花里胡哨的话,那原文男二所在的季家,也就是最后被谢奚奴灭门的季家,他们的校服只能用亮瞎狗眼来形容。